大家车网 2012-05-03 10:43 来源:汽车投诉网 作者:
一辆价值70余万的高档豪华车在一年时间内两次出现熄火故障,让车主不胜其烦,机缘巧合之下,车主发现她所购买的这台车竟是一台事故翻新车,而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在证据面前,代销商与4S店踢起了皮球,互相推诿责任,谁都不愿意为这事买单。
案例回放:71万的讴歌MDX原是事故翻新车
2010年10月,王女士向百事达汽车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以71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台讴歌MDX,但因为百事达汽车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只是代销,提车以及维修保养是在重庆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当年12月份,这台讴歌MDX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刚刚两个月的新车出现这种故障,王女士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未多想,拉回4S店检查后,被告知是油表问题,问题很快解决了。2011年7月22日,王女士驾驶该车经过正阳工业园雨润集团门口过积水时又一次遭遇自动熄火。因为工作太忙,王女士委托4S店将车拖回店内检修,这一次4S店检查给出的诊断是发动机进水了。因为当时并不在检修现场,王女士未能目睹拆检过程。但是王女士清楚记得,走在她前面的一辆桑塔纳轿车顺利趟过积水,没有理由通过性更好的SUV过不去呀?
王女士心里犯了嘀咕:两次遭遇自动熄火,莫非是车有质量问题?但这种疑虑仅仅是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不过,一年内两次遭遇自动熄火,让王女士心里有了阴影,花费数万元将车修好后,她打算处理掉这款爱“歇菜”的高档豪华SUV。
但是后来的一个神秘电话打乱了王女士的计划。在爱车第二次进店维修不久后,一位知情人士给王女士打来电话,告诉她她所购买的这台MDX是一台试乘试驾车,而且在2010年7月22日出过事故,4S店修复后作为新车卖给了王女士,这名知情人士还向王女士提供了获取相关证据的渠道。
经过调查、取证,证实了这款车确实是一台事故翻新车,王女士先后找到黔江百事达和重庆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百事达称他们只是收取一定数额的介绍费,对于车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而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先是矢口否认,后来在王女士提供的证据面前承认售给王女士的是事故车辆,但强调只是轻微擦碰,不影响该车的正常使用功能,并以与王女士没有合同契约关系为由,拒绝负责。两家互相推诿的态度,让王女士恼怒不已。随后,王女士向讴歌中国总部客客服反映此事,客服称三天内给予王女士答复,但是等到第十天,仍然没有等到厂家的正面回应,在朋友介绍下王女士找到了本网。
本网在接到王女士的投诉问题后,第一时间转交给讴歌相关部门。据了解,讴歌在知悉情况后已与重庆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证实了投诉问题的真实性,并敦促关联商家与车主积极协商。据王女士反映,卓雄后来态度有所缓和,并提出延长保修期、赠送购买汽车饰品代金券的补偿方案,但王女士不认可,提出退换车要求,被卓雄拒绝。3月8日,双方再次就此事进行沟通,卓群称可以退还王女士的购车费用,但要扣除从2010年10月至今的折旧费用,此方案被王女士再次拒绝。
目前,该案例仍然处于协商状态,讴歌中国总部表示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进展,相关国家媒体也已将此案例进行重点跟进,本网也将对此案例进行跟踪点评。
网站点评:4s店诚信建设不忽视
近年来,4S店将事故车当翻新车卖的事件屡见报端。此类维权案例权责比较清晰,做为消费者,王女士在购买该车时享有知情权,但是卓雄和百事达并没有将该车的实际情况告诉她,不论事故大小,均已构成欺诈销售。按照过往案例经验,如王女士不能与4S店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当前《消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于此种欺诈销售行为可获得卖一赔一的补偿。
本文案例中,代销商和4S店百般推诿责任的行为,反映了一个行业内多年来悬而未解的顽疾:汽车4S店的诚信问题。自本网成立以来,将投诉矛头对准4S店的案例一直层出不穷,投诉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差、维修乱收费、加价售车、承诺无法兑现以及本文案例中出现的隐瞒销售等等,归根到底其实就是一个诚信问题。目前国内的汽车销售模式下,经销商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唯利是图”的价值导向下,很容易出现各种不良销售行为。在相关法律标准完善之前,解决4S店诚信问题,除了靠4S店自觉之外,还需要厂家肩负起监督责任,建立更加严格有效的监管制度,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责任编辑: 林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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